“1688创易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567403号“1688创易秀”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0551号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67403号“1688创易秀”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530462号“百变创意秀及图”商标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潇文

    2020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