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8186448号“任醫堂”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1869号
申请人:任琳琳
委托代理人:北京仁信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186448号“任醫堂”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6675367号商标(引证商标)经异议决定不予核准注册,至本案审理时,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铁峰
2020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