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4968897号“48Hrs.SECOO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8751号
申请人:库天下(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汇丰联合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68897号“48Hrs.SECO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220336号、第34177190号、第34105105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上述决定均已生效,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第9297168号商标、国际注册第660365号第39类商标、国际注册第861059号第39类商标、第9297174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外观上有所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孙红
高源
李焱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