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_“POWERED BY J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4323342号“POWERED BY J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9907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323342号“POWERED BY J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在我局审理期间,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101844号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苗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