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29838365 - 商评字[2020]第0000074093号 - 申请人:发达风集团公司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29838365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4093号

       

      申请人:发达风集团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83836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驳回决定中所引证的商标为第11941439号图形商标、第24856916号“WORKS WITH amazon alexa及图”商标、第4158391号“深國投 SZITIC及图”商标、第9227911号“舞鈴劇場 DIABOLO DANCE THEATRE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申请人“VODAFONE及图”等商标经长期和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申请人图形商标和“vodafone及图”商标在第41类服务上已核准注册。申请人已提交申请删减服务项目申请,将与引证商标一、三类似的服务删除,现已收到删减核准通知书,至此,引证商标一、三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和四存在较大差异,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引证商标二所有人已出具了同意函。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四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商标注册资料、申请商标服务删减资料、引证商标二所有人出具的《共存同意函》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经申请国际删减,申请商标在动物园服务、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导游服务服务上已被删除。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四仍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本案并无暂缓审理的必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三核定使用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四整体尚可区分,加之,引证商标二所有人已出具了《共存同意函》,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中国共存。鉴于此,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郑婷
    生茂
    张丽娜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