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_“VLT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5827号“VLT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5873号

       

      申请人:VALENTINO S.P.A.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5827号“VLT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27193745号“VLT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商标局异议决定不予注册,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李婧

    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