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158321号“规划人生 PLAN YOUR LIF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7328号
申请人:常州市闪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常州专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58321号“规划人生 PLAN YOUR LIF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其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与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存在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先例。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规划人生PLAN YOUR LIFE”用作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安排和组织培训班等服务上,消费者易将其作为指定服务的宣传用语而非商标加以识别,其作为商标使用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申请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洪强
苑雪梅
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