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23008346号“ROBO TECHLO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7811号
申请人:罗伯泰克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3008346号“ROBO TECHLO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第6996077号“沃博ROB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现该决定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国际注册第1285127号“ROBO TECHNOLOGIE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于2018年8月16日转让予ROBO TECHNOLOGIES AUTOMATION (SUZHOU) CO., LTD,即本案申请人。引证商标二又于2018年8月27日经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现该决定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马静雯
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