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22753868 - 商评字[2018]第0000113287号重审第0000001309号 - 申请人:迈达科沃特斯软件公司

时间:2020-08-11

     

    关于第2275386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113287号重审第0000001309号

       

      申请人:迈达科沃特斯软件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8]第0000113287号《关于第22753868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字第1151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商标局引证的第1422629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宣告无效(见1654期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其不再构成第227538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无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无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樊莉
    赵辉
    何旭卓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