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吼吼生风 HERBAL CHEWS WOOHO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4654039号“吼吼生风 HERBAL CHEWS

    WOOHO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3993号

       

      申请人:雪天岭本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54039号“吼吼生风 HERBAL CHEWS WOOHO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中文文字“吼吼生风”、英文字母“HERBAL CHEWS WOOHOO”及图形构成,其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346201号“WONHOO“商标、第3768392号“虎巷 HUXIANG及图”商标的文字构成不同,二者在整体呼叫及含义上亦存在明显区别。若二者同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尚不致于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分别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曌伟
    郭京平
    徐杭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