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29088682号“O范OPPO FAN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0150号
申请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东方天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29088682号“O范OPPO FAN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621152号“范 耍起来 FAR DV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20年2月27日专用期限届满,至本案审理时,处于宽展期限内。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O范OPPO FANS”,与引证商标一及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797194号“花桂有范 HUA GUI YOU FAN 范及图”商标、第8338450号“范 Mr.Fan Style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二、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有差别,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车旭
凃嘉雯
赵爽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