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ABC”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3527458号“VIPABC”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4947号

       

      申请人:上海威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人:麦奇教育集团)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527458号“VIPAB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书引证的第80833942056853626779719164092971399595322565600307772642677973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八)均为麦奇教育集团所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至引证商标一至八权利人麦奇教育集团名下,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不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冯洪玲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