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6743125号“济 |缘 |福 |道 福 JI YUAN
FU DA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8449号
申请人:蚌埠市福康源保健养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蚌埠新邦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743125号“济 |缘 |福 |道 福 JI YUAN FU D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025118号“福安寧福FUANNING及图”商标、第1907434号“福胶福及图”商标、第15774560号“福企BLESSING ENTERPRISE及图”商标、第1425491号“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三、四、五)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643228号“中华福 福ZHONGHUAF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爽
李钊
刘辰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