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25396826号“织天下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048852号重审第0000001211号
申请人:徐州市雅卓针织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京顺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048852号《关于第25396826号“织天下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以下称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3月28日作出(2019)京73行初529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中,鉴于第11447885号“织天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全部核定服务上被撤销注册,故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
经审理查明:
1、引证商标一已经商评字(2019)第46994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该决定书已生效。
2、第19338939号“身外织物品牌集合店织SHENWAIZHIWU及图”商标、第24577630号“织织”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二、三)均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根据法院判决及我局查明的事实,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注册,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商标权冲突。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亮
何旭卓
赵辉
2020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