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18503381号“新百伦领跑XINBAILUNLINGPAO
”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526号
申请人:江西新百伦领跑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珍银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原异议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503381号“新百伦领跑XINBAILUNLINGPAO”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我局(2019)商标异字第0000020221号不予注册决定,于2019年05月2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被异议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已被我局核准,见2019年11月27日刊登的第1673期《商标注册申请撤回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濛萌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