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5058605号“YUAN TATTOO TATOO
CLUB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996号
申请人:广州元文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合信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58605号“YUAN TATTOO TATOO CLUB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090053号图形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已被驳回,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131161号“元NUBALANCE SPA”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二者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侯文健
覃莎莎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