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时光万殊图书专营店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37448851号“时光万殊图书专营店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6662号

       

      申请人:北京时光万殊图书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语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48851号“时光万殊图书专营店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7684056号商标、第22865378号商标、第14863056号商标整体上尚可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晶晶
    张玉广
    蔡婷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