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36539024号“认识你”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324号

       

      申请人:欧霖爵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39024号“认识你”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尚无充分证据证明申请商标“认识你”指定使用在葡萄酒、烈酒(饮料)等复审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淑维
    张丁萍
    李世恒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