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关于第19490412号图形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6252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一无所有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山市逸晨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田南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30日对第1949041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我局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191355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现已生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徐鲁寅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