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5177647号“DELICATE MS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4296号
申请人:朴哈娜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177647号“DELICATE M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4533477号“设计广场DM DESIGN MAL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867433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5900179号“慕尼思丹unisida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5904232号“慕尼思丹unisida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结构上、形态及整体感观上都存在极大差异,不构成近似。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商标宣传及使用资料等。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其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婧
陈红燕
尤丽丽
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