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贝险”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5588826号“装贝险”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1831号

       

      申请人:贝壳金科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88826号“装贝险”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584091号、第28585940号、第28587381号、第28587391号、第28594479号、第28601862号“装贝”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贝壳金科控股有限公司,即申请人。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与申请人为同一主体,故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郭攀

    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