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6759260号“济 |缘 |福 |道 福 JI YUAN
FU DA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2345号
申请人:蚌埠市福康源保健养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蚌埠新邦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759260号“济 |缘 |福 |道 福 JI YUAN FU D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643225号“中华福福ZHONGHUAF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权利冲突。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145481号“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463868号“造福您 造福人 福及图”商标、第11000813号“福及图”商标、第3864850号“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四、五)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爽
李钊
刘辰
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