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关于第24441674号“一只酸”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413号
申请人:华自立
委托代理人: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北区好宜惠食品超市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01日对第24441674号“一只酸”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转让予华自立(即本案申请人)。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洪强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