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县被判共享“周瑜故里”商标

时间:2015-07-27

        近日,笔者获悉,安徽省两个“兄弟县”庐江和舒城在历经五年的商标争议后,最终有了新的定论,安徽省要求两县共享“周瑜故里”商标,并且需要一起保护好周瑜故里这一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

        据悉,“周瑜故里”这一商标,两县一直以来都是自称是自己的商标。从上世纪80年代,这两个相互毗邻的县城就因为周瑜籍贯的问题一直是争议不断,两者都表示自己才是周瑜的故乡,毕竟能拿到“周瑜故乡”这一标志,所带来的旅游资源和地区发展的潜力都是巨大的。2010年,舒城县向国家商标局抢先进行了“周瑜故里”系列商标注册,并开始在媒体广告上大肆宣传“周瑜故里、安徽舒城”广告,这就让临近的庐江不满意了,其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复议,要求商标局停止舒城的商标注册手续,由此一来,两地的商标争议就此展开。

        最近,安徽省通过协商,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合肥、六安两市所在的周瑜文化研究会上达成了两县的共有共享协议,两县将共同进行“周瑜故里”商标注册,注册完毕后将共同获得“周瑜故里”的商标专业全,这不仅仅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同时也对于两地未来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构造城市规模形象有很大的帮助。

        集体、共用商标在目前的商标交易市场环境下已经越来越流行了,特别是因为一些企业兼并或者是地理标志类商标来说,这样的商标共有对其的帮助更大,能够达到互利互赢的效果,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编辑:曾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