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仿冒“以纯”商标被判罚款

时间:2015-07-28

        最近,笔者获悉,淘宝网商家因涉嫌在淘宝上售卖未经授权的“以纯”品牌服装而被诉商标侵权,如皋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定其侵权行为构成,并且需要赔偿给原告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以纯公司)8000元。此案可以说是作为商标侵权案的又一实例了。

        据悉,该淘宝商家刘某自2013年以来就一直在其开设的淘宝店上销售许多以纯为商标品牌的服装。甚至在其宝贝推荐上标明“以纯”、“YISHion”、“YISHion 以纯”等已经秦汉原告商标权的关键词,在广告词上也使用了大量“2013新品以纯”、“新款以纯女装”等文字,给消费者产生了该店是以纯授权店的错觉。“以纯”作为国内的一个驰名商标,有权对仿冒或假冒该商标或者其他侵害该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于是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控告刘某侵权。

        法院认为,刘某在商标品牌使用上,在其经营的电商店铺上使用该商标售卖服装,并且没有任何许可,这样已经侵权的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考虑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刘某的侵权情节、持续时间以及与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判处刘某赔偿8000元罚款。

       众所周知,在淘宝上标榜“xx同款”等等知名商标做噱头的店铺一直很多,但是其实在这其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触犯了这些知名商标品牌的商标专用权,因此做淘宝商家的朋友,要注意好相关问题。如果有兴趣做电商的,建议还是通过商标转让或者是品牌转让等正当途径来获取商标,不要做出侵权行为。


    编辑:曾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