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8
关于第36344862号“THE PRIMARY CARE
COMPAN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9935号
申请人:欧文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44862号“THE PRIMARY CARE COMPAN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2089051号“PRIMARY CAR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见《注册商标撤销公告》1678期),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姜丽
陈辉
李艳燕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