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Qar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1412号“softQar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2185号

       

      申请人:SATEG STEUERUNGS-UND AUTOMATISIERUNGSTECHNIK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1412号“softQa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32584893号“SOFTWARE及图”商标、第32584887号“SOFTWARE及图”商标在驳回复审决定书中被决定予以驳回,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中国获准领土延伸保护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翟晶晶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