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ARK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3033655号“AUTARK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2148号

       

      申请人:金线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转让前申请人:道森与霍雷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033655号“AUTARK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申请商标于2019年11月已核准转让至金线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所有,即与本案引证商标所有人名义一致。据此,两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爽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