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20”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3450830号“G020”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0739号

       

      申请人:Gworld(平潭)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450830号“G020”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字母及数字组合“G020”,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29265号“华图及图”商标、第10331148号“新广航New Broad Navigation Xin Guang Hang及图”商标、第12931698号“金好来G HOLLY及图”商标、第5201975号“GZLIT及图”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尚
    张爽
    王燕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