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25699号“HYDROCOAT”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0734号
申请人:APPLIED MATERIALS,INC.
委托代理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25699号“HYDROCOA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一个无含义的外文创造词,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并不会引起误认。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中国领土延伸的保护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HYDROCOAT”释义搜索页面复印件。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外文组合“HYDROCOAT”,可理解为“亲水涂层”,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7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高尚
张爽
王燕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