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5381448 - 商评字[2020]第0000049860号 - 申请人:博罗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5381448号“博罗”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9860号

       

      申请人:博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81448号“博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684805号“博罗王 BoLu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我局驳回,故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颖
    王继红
    邢妍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