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图电竞生活馆”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5219362号“云图电竞生活馆”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503号

       

      申请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19362号“云图电竞生活馆”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605125号“职业云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决定撤销其在全部服务上的注册,所涉及的撤销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撤销公告于2020年3月13日发布在第1687期《商标公告》中。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404930号“云图工作站”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经被我局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中予以驳回,所涉及的驳回通知书已经生效。因此,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967609号“云图 FINUP”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除组织彩票发行服务之外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已经被我局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中予以驳回,所涉及的驳回通知书已经生效,引证商标三在组织彩票发行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已经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娱乐服务等全部服务与引证商标三指定使用的组织彩票发行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吕美兰
    张颖
    王倩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