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0
关于第35029752号“汉世电务 HAN SHI
ELECTRIC POW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6753号
申请人:汉世电力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呱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29752号“汉世电务 HAN SHI ELECTRIC POW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引证的第10862958号商标、第6824094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世恒
张丁萍
李淑维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