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影视 AILUN MED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4887837号“爱伦影视 AILUN MEDI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688号

       

      申请人:湖南爱伦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87837号“爱伦影视 AILUN MEDI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第4665454号“爱伦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期满未续展已经无效,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第25160015号“AILUN EDUCA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等方面不同,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申请人形成了对应关系。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一的专用权止于2018年12月20日,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专用权。
      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经无效,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同时,由于引证商标一无效已满一年,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不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整体区别较为明显,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洪强
    苑雪梅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