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CH”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5721981号“DINCH”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458号

       

      申请人:联成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巴斯夫欧洲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09日对第5721981号“DINCH”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商评字[2019]第0000179531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现已生效,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刊登在第1680期《商标公告》上,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乔向辉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