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3813104 - 商评字[2020]第0000027815号 - 申请人:郭振雄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3813104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7815号

       

      申请人:郭振雄
      委托代理人:北京尤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81310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481149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期满,其权利人期满未申请续展,该引证商标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无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淑维

    2020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