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BIOTICS AUSTRAL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4255984号“PROBIOTICS

    AUSTRAL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397号

       

      申请人:益生菌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255984号“PROBIOTICS AUSTRALI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75364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5858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6322481号“艾普高温EPSIL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和第2047734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字母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申请商标中“AUSTRALIA”的中文含义为“澳大利亚”,其仅起表示申请人真实所在地的作用,且申请商标整体亦已形成区别于外国地名“澳大利亚”的含义,故申请商标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卓娅
    刘洲东
    卓慧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