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INE TURN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17027023号“ELAINE TURN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073号

       

      申请人:伊莱恩特纳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17027023号“ELAINE TURN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003295号“ELAINE TURNER及图”商标、第9398549号“ELAINE TURN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已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被予以不予注册,该决定均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被不予注册,故二者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侯明洋

    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