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536210 - 商评字[2020]第0000024438号 - 申请人: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6536210号“CNOCC”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4438号

       

      申请人: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36210号“CNOC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通知中引证的第771694号、第17375640号、第7877365号、第17850916号、第4184226号商标分别在构成要素、字母组成、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戴艳
    曹娜
    李娇娜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