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1033905号“阿诺比Anubias
AQUARIUM&PETS ARTICL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3211号
申请人:上海刘波水族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033905号“阿诺比Anubias AQUARIUM&PETS ARTICL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717833号“阿诺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引证商标正处于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中,请求暂缓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经我局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姚继莲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