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顺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9

     

    关于第35360150号“爱美顺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9612号

       

      申请人:江阴美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60150号“爱美顺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983643号图形商标、第13702247号“卓展集团 CHARTER GROUP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方面存在差异,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孟令邦
    康陆军
    薛寅君

    2020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