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_“Xylocap”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国际注册第1427887号“Xylocap”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8749号

       

      申请人:ORGANOFUEL SWEDEN AB
      委托代理人: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27887号“Xyloca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已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中的“药品”删减为“人用药”,且该申请已被我国商标局予以核准,故申请商标在我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不再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赵齐朝
    段晓梅
    李颖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