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GRI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3987487号“AUTOGRI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6649号

       

      申请人:翶能科技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987487号“AUTOGRI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094186号“Artogrid及图”商标,经我局于2019年10月11日做出的2019撤W047637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86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不能构成本案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丽娜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