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3361250 - 商评字[2020]第0000031252号 - 申请人:贡茶(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3361250号“四云奶盖”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252号

       

      申请人:贡茶(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361250号“四云奶盖”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188271号商标、第30187266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引证商标一、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易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乐
    安蕾
    宋张明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