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6316290号“美幻动漫”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8866号
申请人:上海岚诗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16290号“美幻动漫”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476404号“美幻衣坊Meihuan Clothin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8月27日已届满,其所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该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龙侠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