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心宝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5836477号“省心宝贝”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8056号

       

      申请人:吉林省创意老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5836477号“省心宝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与驳回通知中引证的第17980003号、第30313064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实际使用中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混淆。申请商标已投入市场运营。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近似标识,并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戴艳
    曹娜
    李娇娜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