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815561号“楚牧巴氏 CHU MU PASTEURLAE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815561号“楚牧巴氏 CHU MU

    PASTEURLAE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3675号

       

      申请人:武汉哞哞优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邦唐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815561号“楚牧巴氏 CHU MU PASTEURLAE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77000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我局于2019年12月9日驳回注册申请,该驳回通知书已产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43类咖啡馆等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邵燕波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