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20100694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2118号
申请人:乔乐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010069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4027428号图形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24248号图形商标在撤销复审程序中被撤销,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3、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0170521号图形商标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591期《商标公告》中,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洋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