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6131129号“妥了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6131129号“妥了网”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6470号

       

      申请人:曾秋田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31129号“妥了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诚心之作,将其申请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并未缺乏显著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存在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先例。申请商标经宣传推广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关系证明、发票、合同、产品图片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妥了网”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苑雪梅
    洪强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