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8340712号“安西联谊”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38333号
申请人:蔡建明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340712号“安西联谊”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虽含有地名,但其与汉字“联谊”组合,整体具有区别于地名的含义。与申请商标情况类似的商标已获准注册,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亦应获准初步审定。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审理查明:申请商标中“安西”为更名前的甘肃省瓜州县。
经复审认为,鉴于安西县现已更名为瓜州县,故申请商标虽含有“安西”,但其已不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托娅
孙萍
张静
2020年05月15日